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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燕郊高新区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落户须知》的声明

发布日期:2018-07-11

由于近期燕郊高新区很多企事业单位集体户对人才引进落户问题进行咨询,为加强企业服务、落实双创双服的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冀政【2009】88号)、《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廊政【2015】12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燕郊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梳理了《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落户须知》,《须知》发布以后,网络上出现了对《须知》内容的误读、误解,甚至有人炒作疯狂转发。企事业单位集体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已实施多年,此《须知》是对人才引进落户工作程序的具体说明,不是出台新的人才引进政策,更不是网络上解读的房产政策松动。为消除不良影响,现《须知》已从网络上删除,请广大群众不要相信个别舆论误导,更不要传播有关谣言。

特此声明。


燕郊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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