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发布日期:2017-05-18

  一、环境卫生治理
  1、城区环境卫生治理
  (1)对区内主、次街道路面及道路两侧可视范围15米之内进行清扫保洁。要提升清扫保洁质量,加大清扫保洁频次,提高机械化清扫率,推行垃圾落地限时清理制和“一扫全保”责任制。每天两次定时定点收集商业门店、餐饮店垃圾。及时清洁路边及候车亭内垃圾箱桶。
  (2)加大垃圾中转站、垃圾箱管理和城区垃圾清运力度,做到垃圾运输车辆全部密闭运输、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避免因清运不及时造成的垃圾逸散和各类焚烧现象发生;
  (3)加大对主次干道城市出入口,小胡庄、行宫村、小张各庄村、冯家府村、半壁店村、代刘庄村、发盖子村等城中村出入口与市政道路衔接处日常清扫保洁力度,强化背街里巷净化力度,对小街小巷加强日常巡查,定期考核评比,加大日常清扫保洁频次,提高作业质量。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局
  (4)全面捡拾绿化带内白色垃圾;清除绿化带及行道树树坑内各类垃圾和多余积土,对枯死苗木进行补植更换。
  责任单位:园林绿化管理局
  2、城区美化治理
  (1)私搭乱建治理。按照“属地管理、联合执法、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对影响通行、有碍观瞻、危害安全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恢复原貌。全面清理高新区环路、“七纵七横”等主要街道两侧私搭乱建。同时,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坚决杜绝新增违章建筑。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协作单位:燕郊镇高楼镇燕郊工商分局供电分局
  (2)整治马路市场。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引导流动商贩入市场内经营,逐步取缔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重点加强城区主要交叉路口、学校、广场、公园等周边的整治。规范便民市场,杜绝摊点外溢。对行宫西大街潮白人家小区对面、纳丹堡、燕京航城、上上城三季、福成四期、福成五期及福成六期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进行规范管理,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保持治理效果。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3)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与沿街企事业单位、商业门店逐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维护门前环境卫生、车辆停放秩序,保持绿地内整洁干净,做到无积存垃圾、无违章建筑、无乱堆乱放,各类车辆分类停放、整齐有序,并保持长效。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4)“小广告”治理。综合执法局负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市政管理局负责及时对纸质、喷涂小广告进行清洗、粉刷。重点对“七纵七横”道路两侧墙体小广告、电表箱、广告牌等设施做防粘贴抗涂鸦处理。利用小广告冲洗车对道路地面、人行道砖、市政设施上张贴纸制小广告进行冲刷、清除,采取随时巡查、随时清理的工作方式,确保街头“小广告”随脏随清、随有随除。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政管理局
  (5)露天炭火烧烤治理。对有固定烧烤门店的经营商户,烧烤炉具一律使用符合环评标准的净化炉具,或改用电、气专用的烧烤炉具操作,且需安装排气排烟管道以及油烟净化设备,对于违反规定的商户,一律暂扣其烧烤炉具;对重点区域进行彻底治理,采取重拳出击、统一行动的方式,对于违反规定的摊点发现一例查抄一例。由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燕郊工商分局配合进行联合执法,对于违规不改正商户,要求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者,由相关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协作单位:燕郊工商分局市环境保护局驻燕郊各环保所
  (6)治理废品回收站。加强废品回收站管理,取缔非法废品回收站,合法废品回收站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建设和管理,有效解决卫生脏乱、影响市容问题。
  ①取缔无证经营的废品回收站。
  责任单位:燕郊工商分局高新区国土资源局
  ②对证照齐全的废品回收站进行规范管理;对各废品回收站划定经营区域,设置围挡,经营区域外不得堆放物品,禁止废品外溢;规范废品堆放秩序,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围挡高度。废旧塑料、报纸书刊等易遇风飞扬的废品要进行严密苫盖;保持废品回收站内外环境卫生,杜绝废品乱堆、污水乱流现象;废品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并严密苫盖,不得超限超载运输。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7)规范广告牌匾。清理市区环路和主次干道无审批手续、存在安全隐患和陈旧破损广告牌匾、落地灯箱。新更换的广告牌匾要统一位置、大小、材质。严禁在门店门窗玻璃上张贴各种宣传标语。对商户庆典活动严格审批,控制规模、减少数量,坚决取缔随意利用彩虹门、气球及演出开展促销活动。建立健全审批管理机制,并保持长效。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8)店外经营、流动商贩治理。引导流动商贩入市经营,取缔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重点加强城区102国道、燕顺路、迎宾路、行宫大街、海油大街、燕高路等主要道路两侧及交叉路口、学校、广场、公园等周边店外经营、店外修理、店外堆放的整治。规范便民市场,杜绝摊点外溢。对行宫西大街潮白人家小区对面、华科北门、纳丹堡、燕京航城、上上城三季、福成四期、福成五期及福成六期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进行规范管理;对区内所有洗车点进行检查验收,一律设置沉泥池,严禁在店外进行冲洗;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保持治理效果。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9)规范车辆停放。①加强对市区内主要街道车辆停放治理,合理施划停车位,规范停车行为,保证道路通行能力。②治理乱停乱放。加大巡查力度,对当事人在现场的乱停乱放车辆进行警告,责令驶离。对当事人不在现场的乱停乱放机动车辆下达《违章停车处理告知单》,非机动车辆用车轮锁锁扣,待当事人接受处罚后解锁放行。③全面清除未审批道路减速带,确保车辆通行便利。④治理货运车辆。在进入市区主要路口设置禁行标志,禁止大型货运车辆进入市区。对确需进入市区大型货运车辆实行严格监管,核发许可证,张贴明显标志。所有货运车辆必须封闭运输,严禁洒落,车辆整洁干净,不能带泥上路。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协作单位:燕郊交警中队
  (10)整修破损设施。①对城区破损路面和人行道、路沿石进行修补更换。②对隔离护栏进行维护、保洁、清洗。③对公厕、垃圾箱桶进行维护保洁。④对路灯、灯杆进行维护。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局
  3、小区内部环境卫生治理
  对小区内环境进行保洁净化,消灭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小广告、积存垃圾和堆放杂物;全面检修小区内照明设施,确保正常照明使用;确保小区内环卫设施齐备,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日产日清,确保无乱堆杂物和垃圾现象,确保无焚烧垃圾现象;小区内无乱设摊点、乱贴乱画、饲养家禽、家畜现象;小区内排水、排污管道畅通,无堵塞外溢现象。
  责任单位:行宫东大街街道办迎宾北路街道办
  4、驻区中省直单位和企业环境卫生治理
  对单位及所属居民小区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清除积存垃圾和堆放杂物;确保环卫设施齐备,生产、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实行袋装化,确保无乱堆杂物和垃圾现象,确保无焚烧垃圾现象。
  中省直单位责任单位:行宫东大街街道办 迎宾北路街道办
  企业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5、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治理
  加大对早市夜市的管理力度,早市时间5:30至8:30,夜市时间18:00至22:00;燕郊工商分局负责对职权范围内涉及高新区的集贸市场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区内其余集贸市场由综合执法局负责。要求对集贸市场内部环境进行清理整治,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清除积存垃圾、堆放杂物和小广告,确保摊位整洁有序,环卫设施齐备,垃圾实行袋装化,日产日清,无乱堆杂物和垃圾现象,及时做好消杀工作。
  责任单位:燕郊工商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6、建材市场环境卫生治理
  对建材市场内部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治,禁止场外堆放物料,对场内砂石料进行苫盖,场内建材摆放整齐,禁止撒漏运输建材车辆出场,彻底清除积存垃圾、堆放杂物和小广告,消灭卫生死角,确保环卫设施齐备,垃圾日产日清,无乱堆杂物和垃圾现象。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7、汽车站、火车站环境卫生治理
  对火车站站前广场、汽车公交站点进行卫生治理,彻底清除积存垃圾、小广告和橱窗广告,对站牌、站亭进行清洗保洁,配齐环卫设施,确保无纸屑塑膜、无污水淤泥、无尘土沙石。
  火车站责任单位:园林绿化管理局
  公交站点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局
  公交站点协作单位:市交通局
  8、商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治理
  对商场内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治,彻底清除积存垃圾、杂物和小广告,对临街墙体、门窗进行清洗保洁,确保无纸屑、痰迹、门贴、外墙广告。商场内部配备保洁员,确保随脏随清、全天候保洁。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协作单位:燕郊工商分局
  二、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渣土车及搅拌站治理
  1、施工工地治理
  对依法取得规划、施工许可手续的建筑工地进行规范整治,全面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1)规范施工围挡。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封闭管理,按照要求设置连续实体围挡,统一高度、统一色调、统一样式,围挡外立面采用标语、自身广告或公益广告、彩绘、灯光亮化等方式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施工现场大门干净整洁、美观规范。
  (2)硬化施工场地。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进行硬化,其他区域平整后使用碎石覆盖。施工现场土方、沙石堆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覆盖,其他裸露地面采取绿化、洒水或其他防扬尘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扬尘。
  (3)严格工地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建筑材料分类堆放,设置标牌,并稳定牢固、整齐有序。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系统,严禁污水未经处理溢流到临街路面或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4)冲洗出入车辆。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带泥上路,并保持长效。
  责任单位: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2、道路扬尘治理
  加大区内道路湿扫力度,对主干道和公共场所,从早4:00至晚22:00,进行不间断清扫。主干路日湿扫2次以上,日洒水4次以上,雾炮车降尘1次;次干道日湿扫1次以上,日洒水2次以上,雾炮车降尘1次。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局
  3、渣土车治理
  成立渣土整治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对渣土车进行全面整治。渣土运输车辆应当具备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卫星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密闭装置应当按照《三河市大气污染防治方案》规定,安装侧开启平盖式密闭厢盖、侧面防护装置、后下部防护装置、补盲外后视镜等机械装置。定位系统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负责依法取得规划、施工许可手续的建筑施工工地渣土运输车辆监管工作,确保施工场地出入口干净整洁,配备洗车池及喷淋装置,严禁渣土运输车辆不苫不盖、带泥上路;综合执法局负责上路渣土运输车辆监管工作,严禁渣土运输车辆带泥带土上路、高尖装载、不苫不盖、沿路抛洒、肆意倾倒,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处罚,将运输车辆移交交警部门进行处理,由市政管理局对抛洒、倾倒渣土进行清扫、清运。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燕郊交警中队
  4、搅拌站及砂石料堆治理
  确保搅拌站出入口干净整洁,配备洗车池及喷淋装置,严禁搅拌车带泥上路、撒漏砂浆、路边抛洒现象发生;对搅拌站内、所辖区域内路边空地碎石及砂石料堆进行苫盖,严禁裸露。
  责任单位:燕郊镇高楼镇
  三、乡镇、村街环境卫生治理
  1、镇区政府所在地环境卫生整治
  (1)环境卫生保洁。对各类积存垃圾、柴草进行清理、清除;加强清扫保洁,街道干净整洁,无乱泼脏水、纸屑乱飞等现象;产生的垃圾及时进行清扫、清运,实现日产日清;池塘水面无漂浮物,水质清净,无异味。
  (2)绿化管护。对枯死或缺失的绿植及时补植、补栽,树木每年至少刷白两次;绿植修剪成型,整齐美观,在适宜季节内坚持每周冲洗一次,保持枝叶干净。
  (3)镇区道路两侧建筑彩化。清理各种墙体粘贴物、小广告,研究制定墙体彩化标准,统一规划,对街道两侧建筑墙体进行彩化。
  (4)规范广告牌匾。规范沿街各类广告牌匾及门店招牌,对陈旧破烂、缺字掉字等不符合标准、有碍观瞻的进行清理拆除、更新更换。
  (5)拆除违法违章建筑。拆除所有沿街主路两侧破旧简陋、有碍观瞻的建筑物,保持两侧规范有序、整洁美观。
  (6)教育引导企业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治理。企业庭院内外无车辆乱放、杂物乱堆、杂草丛生现象,办公场所卫生整洁,生产车间各种物料及杂物摆放整齐。
  (7)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主要街道按照城区标准设置垃圾桶、果皮箱;各主要街道、居住小区至少设置1个垃圾池。
  2、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
  清理城中村垃圾。保证城中村内无积存垃圾,无污水横流,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及垃圾池内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3、非城中村村街环境卫生整治
  (1)清理入村道路两侧和村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使村内从主街道到小街小巷整洁畅通。
  (2)清理积存垃圾,建立垃圾集中堆放点,切实做好村内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
  (3)组织村民做好庭院的清扫保洁,做到庭院卫生洁净,杂物整齐摆放。
  (4)清理沟渠、坑塘,清运、填埋积存的各类垃圾、杂物。
  (5)清理村内乱堆乱放的柴草,确定固定放置点,做到码放整齐、堆放有序,统一管理。
  (6)清理村内散落粪堆、肥堆,严格禁止人畜共栖、畜禽放养,积极引导村民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意识,有条件的村街规划建立集中养殖区,对禽畜实行圈养。
  (7)引导农户建造水冲式和三格化粪池厕所,加强村内公厕的建设管理,各村街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址建设公厕,安排专人定时对公厕进行清洗、清掏。
  (8)扎实抓好村内街道、庭院、村庄外围的绿化,做到栽全路沿、栽美庭院、栽绿家园,农户房前院内种有树木、村内道路两旁栽有行道树、村庄周围有绿化带,力争实现村庄绿化全覆盖。
  (9)教育引导企业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治理。企业庭院内外无车辆乱放、杂物乱堆、杂草丛生现象,办公场所卫生整洁,生产车间各种物料及杂物摆放整齐。
  责任单位:燕郊镇高楼镇
  四、大气污染治理
  1、加强环境保护巡查,及时查处国、省、县、乡道沿线可视范围内企业、事业单位排气筒冒黑烟行为。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局经济发展局
  2、及时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责任单位:燕郊镇  高楼镇
  五、河道污染治理
  1、工业废水治理
  对全区工业项目污水排放口及污水处理设施进水口进行全天候监控,在进行拉网式排查的基础上,对近三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派入驻厂监督员,随时抽查环保设备运转情况。严禁工业废水超标排放,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协作单位:市环境保护局驻燕郊各环保所
  2、河道治理
  (1)清除潮白河绿化范围内垃圾、杂物,彻底清除大堤左岸50米范围内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责任单位:园林绿化管理局
  (2)清除潮白河、幸福渠、尹家沟河道内垃圾、杂物,彻底清除河道两侧20米范围内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协作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驻燕郊各环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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